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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er's picture陳政廷

蕭邦與奏鳴曲

2018/12 為曲解邀稿而作


人生是由一連串的選擇所組成的謎題!


蕭邦(F. Chopin 1810-1849)的三首鋼琴奏鳴曲,分別於他短短三十九年中的三個階段完成此,展示了蕭邦短暫生命的起承轉合:他的初露頭角、他的風華正茂以及他凋零枯萎前的燦爛綻放。


c小調第一號鋼琴奏鳴曲,作品編號第四,寫作於1828年,是蕭邦學生時期之作品。當時的他,甫於國際音樂圈中嶄露頭角,大好前程等待著他,正要邁開步伐昂首闊步時,遭逢波蘭與俄國的革命戰事,以致蕭邦終身再也沒有回家鄉與親人團聚,客居於法國,當個永遠的漂浪人。


降b小調第二號鋼琴奏鳴曲,作品編號第三十五,寫作於1839年,是蕭邦人生最愜意之時,作曲與教學事業穩定,感情生活上與著名法國女作家筆名喬治桑(G. Sand 1804-1876)維持著無婚姻約束,於生活大小事皆互相扶持的關係中。


b小調第三號鋼琴奏鳴曲,作品第五十八,寫作於1844年,那時,蕭邦本就不甚穩定的身體狀況逐漸走下坡,歷經了好幾個感傷的事件:父親的離世、與喬治桑的不悅與爭吵、作品產量及學生數量漸減,導致在生命最後幾年,健康狀況極差的情況下,仍必須遠赴至英國、蘇格蘭及其他國家演出,賺取生活所需。


這些已然發生的事件,暗藏著千百種選擇與無數疑問。譬如,家鄉波蘭爆發了與帝俄的獨立革命戰爭,間接造就了蕭邦後世「愛國詩人」鋼琴家的封號,蕭邦經常於信件中表達對祖國熱切的感情,對家人炙烈的想念,卻選擇了永不回故鄉,寧願在異鄉寄居作流浪者,他這個抉擇作得堅決又持久,甚至,在革命爆發十幾年塵埃落定後,其父曾殷切請求,希望他能向俄國駐法領事館延簽護照,有空能回家鄉探訪,蕭邦依舊不為所動,不願回到故鄉波蘭。是什麼原因致使蕭邦如此決絕的作出這樣的決定呢?


又如,在生命中少數愜意愉快的日子中,蕭邦與喬治桑的感情與生活亦不曾穩定過,從兩人的書信看來,蕭邦常處於身體不適的狀態,而喬治桑則要一邊照顧他,一邊辛勤的寫作小說;而當他們終於決定放下身邊許多雜事,好好去度假時,在當時一般民眾信仰天主教、婚姻觀念保守到無法接受離婚婦女的情況下,因喬治桑的離婚又與蕭邦兩人並無正式夫妻身分,度假地許多醫生不願幫蕭邦看病,當地諸多屋主也不歡迎這對關係「曖昧」的住客,這使得蕭邦與喬治桑僅在找醫生、找租屋等瑣事上,便累得不可開交;這樣的關係中,支撐他們的不外乎是浪漫主義裡,對愛情的無限嚮往,視愛情為至高無上的價值觀,使得蕭邦在毫無任何婚約關係的情況下,視喬治桑的孩子如己出,至死都還是與其兒女保持良好的關係。然而,在生命後的最後兩年,蕭邦卻決絕的,再也不與喬治桑聯絡,這又是如何的一項決定?


還有,以鋼琴家聞名國際的蕭邦,一生中所開的公開音樂會卻出奇的少,大約所有的音樂會背後都有一個迫切的原因:早期是為了打下知名度,晚年則是因為入不敷出,一定得以此謀生。其餘的彈奏場合,皆是在小型的貴族聚會與文藝沙龍中進行。為何作為一流鋼琴家的蕭邦,彈奏毫無障礙的他,幾乎是有意的避免公開的演奏場合呢?


一切在生命中的謎團,可以在音樂中找著答案,可以在作品中看出端倪,細究此三闕奏鳴曲,以及蕭邦面對「奏鳴曲」這猶如作曲家期中考題的態度與處理,或能找出生命這個謎題的一些線索。


先來談談奏鳴曲,此一固有的傳統曲式素材。


奏鳴曲經由莫札特(W. A. Mozart 1756-1791)、貝多芬(L. v. Beethoven 1770-1827)等,蕭邦之前的諸位大師的努力耕耘下,於曲式上儼然已成為一不可破壞的標準架構;後繼者必須在既定的「呈示部」、「發展部」、「再現部」三大段落的框架與詳細規矩中,發揮自身創作的才華。


若略探三個奏鳴曲式的段落:「呈示部」是指開門見山呈現主題旋律的段落,通常由兩個對比的主題旋律,在相隔五度或互為大小調的調性上呈現;「發展部」則是展現該二主題與動機之各種變形、組合、堆疊與變化,此段落能顯示出作曲家轉調與處理動機素材的能力;以及,最後的「再現部」—再次在主要調性上展示主題的段落。及此,我們不難發現,這三段帶著煞有其事專業術語的段落,可以簡略的看成ABA三段體的曲式,說得粗糙直白些,亦即:設若作曲家有一旋律段落A,因為旋律之美,也因為人類聽覺需要反覆才能記憶的需求,便反覆吟唱這段優美的旋律A,並在兩段同樣旋律A中間,插入一些變化B,奏鳴曲式其實便是如此單純的原理,這種反覆與變化是古今中外,亙古不變的創作手法,沒有什麼別出心裁的地方。


只不過經過古典樂派如:海頓、莫札特、尤其在貝多芬以音樂界「新約聖經」著稱的32首奏鳴曲後,奏鳴曲的變化與各種動機發展和和聲銜接,已被發揮的淋漓盡致。浪漫派作曲家就如同走入死胡同中,衝不出一個嶄新的局面,很難再想出更新、更有創意的發展,加上西方浪漫主義人的思維:那總是要求新求變,要追求獨特性,要展現自身特質之個人主義思想下,生硬框架的奏鳴曲式,自然不會是各作曲家的首選;然而,在不得不繼承這個既有的、已具備一定品質、品牌的曲式架構,作曲家們還是想出辦法在奏鳴曲這項考試中達標,並嘗試超標。


譬如同期作曲家李斯特(F. Liszt 1811-1886)寫作了各種如練習曲、舞曲、狂想曲等,曲式架構較鬆散,能自由發揮音樂內容之作品後,一生中,至少還是創作了一首奏鳴曲《b小調奏鳴曲》,此作品巧思密布、運用主題動機之手法機關重重,在不打破原本奏鳴曲大框架下,增添混合了各種新技法,試圖在貝多芬之後,為奏鳴曲制定新的定義。


同期在樂壇與李斯特爭鋒相對的舒曼(R. Schumann 1810-1856),亦創作了三首奏鳴曲,另外加上一首以「幻想曲」為名,骨子底卻是奏鳴曲式的佳作,此作便是為了回應李斯特奏鳴曲而作:李斯特把奏鳴曲寫成幻想曲的內容,而舒曼則是把幻想曲寫成奏鳴曲的形式。如此一來一往作曲家間的應對,正是把「奏鳴曲」視為一個較勁比拚的項目,各自發揮渾身解數,一比高下。


蕭邦自然不例外。


要了解蕭邦創作奏鳴曲的獨到之處,必須了解蕭邦作為一個作曲家的基本心態。此由蕭邦寫給其恩師艾斯尼(J. Elsner 1769-1854)的書信中,約略可了知一二:


「1831年12月14日

親愛的艾思尼先生:

你的來信在度提示我,你對我的父愛和仁慈。在1830年間(案:也就是蕭邦永遠離開波蘭的那年)雖然明知自己力有未逮,要達到你的期望還有一段遙遠的距離,但我仍敢大膽地來想…(案: 指意圖達成老師的期望)…但是今天我才看到所有的希望以告滅,我必須要去想我要在這個世界上開拓一條作為鋼琴家的道路,把你來信中所指引我趨向的藝術更高希望暫時擱在一旁。作為一個偉大的作曲家必須具備很廣博的知識,那些就像你以前教授給我的…」

(註: 上述引文出自《蕭邦書信集(上)》第230頁,Henryk Opienski 編,潘保基 譯,世界文物出版社 出版)


此封信的後頭婉轉隱覆地表達了蕭邦對於當代作曲家競爭激烈,各個生活拮据,苦等機會的現況。並指出自己在鋼琴演奏上,已獲得德國藝文界的接受與讚賞,暗示以此做為出發,自己前途發展無量,又何須在其他器樂作品的創作上下苦功。


終其一生,蕭邦的確按照他自己的計劃,以鋼琴作品為主要寫作標的,其他器樂與管弦樂作品數量少之又少,與其同時代的作曲家相比,蕭邦能寫作的作品種類非常侷限;然而他自己的預測也是極為正確的,蕭邦在鋼琴上的才能,是渾然天成的。當某些作曲家勤勞刻苦的在鋼琴前,一顆顆音試探,想寫出動人的鋼琴曲時,蕭邦是直接從他手中彈出一個個動人的旋律,以及一串串迷人的和聲組合,那情景就如同即興演奏一般,是靠著多年演奏的手部記憶與聽覺經驗,直接輸出成篇的樂曲,直需彈奏與領略即可,無須再細想設計。


這樣的變化可以在第一與第二號鋼琴奏鳴曲間發現。


第一號奏鳴曲是學生時期,還在與恩師艾斯尼學習時所作的作品。從此作中可以觀察到,蕭邦作為一個高材生,不脫離框架,工工整整的把奏鳴曲該有的主題以及發展依序寫出,游刃有餘的玩弄短短的半音動機,展現他對於轉調與和聲變化的掌握能力。


如下圖所示,蕭邦所寫的第一樂章第一主題,是由幾個短的音型所組成:一個開頭句加上兩個相似的節奏型模進,末後是三個和弦作為一句的結束,與他後期主題的風格差異甚巨,倒比較像是模仿古典貝多芬風格中的句子組合與俐落,但每句以三個大塊和弦結束的效果,在蕭邦作來,就不似貝多芬對命運的堅決態度,比較像是一種黑色的玩笑或嘲弄。


由此作品中也可看出蕭邦對於巴哈(J. S. Bach 1685-1750)作品的熟捻,在動機堆疊與轉換的處理中,多少有著巴哈許多作品,尤其管風琴技法的影子。可以說,蕭邦把他曾學過幾年的管風琴經驗,混合著對巴哈作品的喜愛,在此首作品中完全展現出來。


紅圈中為半音素材。


而第二、三、四樂章也是按照奏鳴曲的規範要求,分別寫了三拍的小步舞曲加上TRIO,一個慢板樂章,以及一個輝煌的終章。值得一提的是,蕭邦在第三慢板樂章,特別用了少見的五四拍號,嘗試在五拍韻律,有時二加三,有時三加二,有時一加四的韻律變換中,製造出悠遊、閒適的慢板效果。這是十八歲蕭邦的突發奇想,大膽嘗試。

比較1839年的第二號奏鳴曲,當時的蕭邦已寫作過多首馬厝卡舞曲、夜曲、練習曲,同時著手進行他最為人稱道的幾首詼諧曲與敘事曲。當時的蕭邦已很明確地定位自己為一位具備作曲家技能的鋼琴家,而並非是一位會彈鋼琴的作曲家;一般作曲家的思維中,鋼琴僅是作曲的輔助工具,然而蕭邦並不這樣認為,因他的創作幾乎是專為鋼琴而寫。這樣的角色定位在蕭邦心理確立後,他的作品風格以及手法便漸漸成熟,縱然一生僅以鋼琴作品著稱,也不妨礙他作為一位偉大作曲家的稱號。


我們從他第一樂章第一主題中,可以觀察出蕭邦以短小的三音動機,開啟了一個氣度恢弘的主題,延續十六小時,起伏有致,不再像第一號奏鳴曲中,是各種的模仿與組合堆疊而成,第二號奏鳴曲便完全是蕭邦式的語言。


而第二號奏鳴曲最著名的第三樂章《送葬進行曲》,特色在於附點節奏以及左手低音表現的四拍子沉重感覺,是作曲家早在1937年即完成的小品。當時的他或許沒有想過,這樣的小品會被發展為四個樂章的奏鳴曲,有一說法認為蕭邦第二號奏鳴曲的出版,是因為愛惜羽毛的他,原本不想讓第一號奏鳴曲公開問世,但不幸手稿外流,意外被出版商於1839年出版了,於是,蕭邦或許是受貝多芬第12號奏鳴曲中,亦有送葬進行曲慢板樂章的啟發,即把1837年寫作的小品,再努力加上幾個樂章,作成一首奏鳴曲。

而緊接著在第三樂章後的第四樂章,是兩手同樣旋律的快速音群,看似很省事的創作,卻驚奇地製造出一種灰飛煙滅的效果,似乎在敘說著:葬禮後,塵歸塵,土歸土,前頭再轟轟烈烈的生命,如一二樂章的起伏有致,最終也將迅速殞滅。


第三號奏鳴曲的寫作,則是在舒曼批評其曲式架構後的回應。

在第二號奏鳴曲第一樂章中,我們可以看到蕭邦於發展部中僅使用了呈式部第一主題的素材,而在再現部時,也省略了第一主題,直接讓第二主題出現,銜接一個CODETTA即結束整曲。如果仔細分析,會發現第一樂章的曲式結構,僅是把呈示部的兩主題重複一次,而在重複的那次中作了很多變化,權當作發展部的樣態,便完成了第一樂章,我們也可以用一個A與A’來簡略地看此樂章。以這樣的曲式架構看來,發展部的獨立性便削弱了。並且在第四樂章快速音群的部分,也沒有一般奏鳴曲所講究的厚重曲式架構。


如此被挑毛病後,蕭邦於第三號奏鳴曲中,便補足了這些在曲式上的弱點,在第一樂章發展部中,盡情地混合第一與第二主題的素材,充分表現發展部應有之相貌;並在第四樂章寫作曲式完整的輝煌樂章作結。


如此,三首鋼琴奏鳴曲,外加另一首大提琴奏鳴曲,蕭邦在奏鳴曲這項考試中,不論時人的評論,經過時間的驗證,紮紮實實的交了一張亙古流傳的精采卷子。也是從這個過程中,我們可以看到蕭邦的性格:極珍視自己才華的他,也極了解自己的弱點,蕭邦很早就避開了他不擅長的其他器樂作品項目,專攻鋼琴一類;在曲式上他也早知道無法突破前人如貝多芬的成就,蕭邦也不麻煩自己鑽牛角尖去滿足作曲界對他的期待,在第二號奏鳴曲中,就擺出一副我寫的就是我的音樂,我的旋律,我的內容,曲式便是隨我所用,我想表達的就是我自己;而在第三號奏鳴曲中,便是老大不客氣的表示:曲式便是這麼個玩意,我也可以達成,我腦中也是能變化出各種動機發展,但那又如何!


一個二十歲就知道不用滿足恩師的期許,往後也知道不用滿足業界對其要求的人,連開音樂會,也知道自己絕對比拚不過當時同在巴黎、氣勢洶洶、演奏起來滔滔不絕如雄獅的李斯特,蕭邦索性不積極公開演奏,而是守著他的名聲,偶爾在沙龍音樂會中露臉,維持固定的知名度,讓學生一一尋訪而來,賺個實實在在穩定學生收入。

如果以這個角度看,我們看到的就是一個聰明的、保守性格的、穩紮穩打的蕭邦;我們也看到一個,拗脾氣、堅持、固執的蕭邦。這或許可以解釋他終其一身不願回波蘭,最後與喬治桑不歡而散分手的原因吧!


而這對我們最重要的,是在聽他音樂中千腸百轉時,卻也知道了他不失硬氣的傲骨;聽他有如化骨棉功、蜿蜒婉轉的動人旋律之外,領略到一位極有才華的音樂家,他的音樂,還是從他的生活而來,從作一位具備七情六慾,一位面對各種艱難與痛苦的人而來,音樂便是因此而有了厚度與生命。


人生是由一連串選擇,所組成的謎題:

解謎人! 你猜不透環環相扣的因果、錯綜複雜的命運,你能看到的,僅是性格在我們每次選擇與每個展現中,不發一語卻冥冥作主的強大威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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